根据《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调整情况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计划招聘2人,4人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1:3比例,经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申请,随州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按《公告》规定保留该岗位计划。
二、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岗位调整情况,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末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发布本公告的同时,将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提供书面放弃声明(见附件2)或将放弃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存档备案,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8:30至12:00,14:30至17:00。
地点: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随州市传媒中心917室)。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告知招聘单位被委托人身份信息,复审当天由被委托人提供考生(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3)、考生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各一份,以及下列其他所需资料。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三)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考生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五)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包括联系不上的考生),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因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在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在《报名表》上签名,审核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名并签署“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复核盖章。
对未出具书面放弃声明且单位确实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记录在案并签字确认。
(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附件:1.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考生放弃声明
3.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委托书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