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种植业有关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2)负责全市土、肥、水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市土壤、肥料的质量监测及检验;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监测等项目。
(3)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包括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开展植物保护新技术推广。
(4)负责食用菌菌种检验、保藏、鉴定及扩繁;负责全市食用菌产品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
(5)负责拟定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基本菜地保护政策,负责蔬菜产品安全生产。
(6)负责全市种子管理、植物检疫、农业生态环保监测、农药监督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植物保护站、市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站、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是隶属随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目前处于机构改革时期。
编委原核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9名。因机构改革(随编发[2023]24号)划出事业编制1名,实有编制8名,领导职数为1正2副。截至2023年12月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人,与上年一致,单位自聘劳务派遣司机1人,2022年10月份聘公益岗位人员1人,无离退休人员。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2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2万元;其他收入16.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37万元。收入比2023年预算315.5万元减少44.3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省级转移支付项目预算减少,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总额271.2万元,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315.5万元减少44.3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省级转移支付项目预算减少,项目收入减少。
支出总额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支出193.86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3.37万元,上级补助支出47.2万元,其他收入支出16.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农林水事务支出219.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04.2万元,项目支出67万元(用于安排第三次土壤普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生产发展、蔬菜生产发展、种子储备补助等项目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93.86万元,较上年166.24万元增加27.62万元,增加了16.6%,主要是2023年12月调出的1人,2024年人员经费预算仍然在我单位。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17.38万元,全部为商品服务支出17.38万元。包括:办公费0.15万元,印刷费0.10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20万元,邮电费0.08万元,物业管理费0.16万元,差旅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福利费4.9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17.38万元比上年15.26万元增加2.12万元,增加13.9%,主要是2023年12月调出的1人,2024年人员经费预算仍然在我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共1.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30万元,同比减少16.1%,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比上年减少0.10万元,同比减少17.2%,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比上年减少0.20万元,同比减少15.6%。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需求。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元,全部为面向小微企业、货物采购。其中办公用品打印纸采购150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729.64元,减少87.7%,减少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初,单位资产总额97042.18元,其中流动资产为0元,固定资产净值97042.18元(其中设备36017.27元、车辆33807.84元、家具用具27217.07元),较上年128557.76元减少31515.58元,减少24.5%,主要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公车情况是单位现有农业科技直通车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仅一级部门编制整体绩效目标,二级单位无整体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2024年市本级重点预算项目是随州市种子储备补助10万元,上年结转农业生产发展经费10万元,其余项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第三次土壤普查、蔬菜生产发展经费均没有申请到财政预算资金。
1、随州市种子储备补助
(1)“随州市种子储备补助”主要内容是:加强水稻种子储备,降低安全风险,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2024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加强水稻种子储备,保证2024年有灾不缺种,价格不上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5-10个种子企业储备5万公斤优质水稻种子,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种子足量供应、价格合理、增产增收,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农业生产发展经费
(1)“农业生产发展经费”主要内容是:因地制宜加快优质品种、绿色高效技术和高效模式的示范推广,开展耕地质量评价、监测与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开展“二品一标”认证开发与推广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一是集成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模式。二是示范农药减量增效技术。三是采用机械收割,秸秆粉碎还田。四是完成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市级审核汇总,形成评价报告。完成耕地质量监测点年度监测任务,开展科学施肥指导,减少化肥用量。五是开展“二品一标”认证开发与推广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核心示范区面积550亩以上,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结果一套,新增“二品一标”数量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核心示范区亩平节本增效220元,二品一标”产品规范用标,并实行带标上市,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21301款)行政运行(农业2130101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助学金、住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5.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6.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7.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数据为空。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