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编辑 |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审核 | 农业农村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25号),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件的总体框架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四个部分。旨在提升种业监管能力,营造良好种业发展环境,切实保障生产用种安全。
做好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意义:通过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行动,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以市场检查、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等活动为抓手,通过强化种业监管与执法办案协调配合,坚决遏制套牌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达到不断规范种业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种业发展环境的目的。
文件主要内容是做好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种子市场监管、食用菌菌种管理、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监管执法协调配合。
明确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种业振兴工作已纳入年度市(州)县(市、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等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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