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农业行政处罚详情(随农罚〔2022〕 3号) 发布日期:2022-05-27 08:58 信息来源: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 农业农村局 字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随县三里岗供销合作社庹家畈中心村综合服务站

负责人

宁德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321MA48POBWXP

案件名称

随县三里岗供销合作社庹家畈中心村综合服务站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案

处罚类型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种子,并罚款

处罚编号或文号

随农罚2022〕 3

处罚事由

当事人销售江陵县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新丰占”中稻种子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销售的30公斤“新丰占”中稻种子予以没收,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22年5月25日

有效公示期

一年

处罚机关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当事人:随县三里岗供销合作社庹家畈中心村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宁德志

           案件名称:随县三里岗供销合作社庹家畈中心村综合服务站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案

          处罚机关: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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