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4、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6、25、27、30、45、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8、38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25 16:39 信息来源: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 农业农村局 字号:[ ]

现将我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及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4

反馈问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整改目标: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44号)要求,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整改措施:

1.深入实施《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随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2019-2020年)》工作部署,持 续推进“两禁”(禁鞭、禁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2.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通过采取粉碎秸秆还田收割、应用秸秆腐熟还田、高效分解复合菌系和智能化生产工艺生产生物有机肥、推广秸秆简易高效无土栽培技术、推广秸秆转化饲料技术、秸秆气化与沼气利用等方式。

整改完成情况:

该项涉及市农业农村局任务为,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可利用资源量为130.83万吨,秸秆总利用量为121.72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2.42%。其中,曾都区可利用资源量为22.39万吨,秸秆总利用量为20.38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1.02%;随县可利用资源量为71.29万吨,秸秆总利用量为67.77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3.92%;广水市可利用资源量为37.14万吨,秸秆总利用量为33.57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0.38%。

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

反馈问题:部分地方河长制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跨区域、跨流域、跨行业统筹研判、共同推进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出现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不严、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影响了水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度及效果。

整改目标:全市入河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基本清除,河道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到2020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纳入国家考核的4个地表水断面全部达标,地表水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达到100%以上,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0以内;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水域岸线登记和清障工作。

整改措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由各级河长协调指挥,相关职能部门、河道警长参与,开展畜禽养殖污水直排入河及水库投肥投粪养鱼等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大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涉河涉水违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

该项涉及市农业农村局任务为,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完成水产养殖“三区”划定,制定出台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生态治理,市内无“湖边塘”、“河边塘”,禁养区、限养区整治工作全部完成。

截止2020年12月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71%,已超过省定95%任务;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17%,已超过省定75%任务,424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装备配套达到100%。

2020年,我市共完成3个养殖尾水治理项目验收,经巡察,全市天然水域未发现围网拦网网箱反弹现象,市内无“湖边塘”、“河边塘”,禁养区、限养区整治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三、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

反馈问题:府河流域随州境内规模以上(日排放300吨以上和1000人以上集聚区)入河排污口有17个,只有1个履行了审批手续,其余的16个均未取得合法手续。

整改目标:2018年11月底,完成整改任务。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整改措施:

1.加强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综合治理。对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实行截污、封堵,污水统一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实行规范化建设;对乡镇入河排污口,结合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将污水引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其他入河排污口,结合工业、规模畜禽养殖综合治理,限期治理或关闭。

2.倒排工期,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改进度。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整改时间节点,2018年11月底前,对16个均未取得合法手续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成立专班,挂图作战,强化督办,倒排工期,加班加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未按期完成任务,被中央、省环保督察查处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按照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一口一档”档案,设立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4.加大力度摸排遗漏的排污口。各地要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因概念不清楚或摸排遗漏的规模以下的入河排污口,重新摸排、登记造册。

整改完成情况:

该项涉及市农业农村局任务为,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截止2020年12月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71%,已超过省定95%任务;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17%,已超过省定75%任务,424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装备配套达到100%。

四、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

反馈问题:水环境质量特别是国考断面水质离考核目标任务还存在很大差距,改善任务十分艰巨。2018年1至6月,随州市府河平林、澴水王店、涢水大桥、氵厥水厉山四个国家级水质考核断面存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因子超标现象,断面平均水质无一达标;7月26日,督察组分别对应山河明寨桥、澴水孝昌王店、广水河东河桥三个断面水质进行实测,监测结果显示,断面水质COD、总磷、氨氮等指标虽达标,但处于超三类临界标准边缘,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

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整改措施:以府河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为重点,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全部断面2020年前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

该项涉及市农业农村局任务为,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截止2020年12月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71%,已超过省定95%任务;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17%,已超过省定75%任务,424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装备配套达到100%。

五、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7

反馈问题:沿河中小企业污染“十小”和“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诸如豆腐加工、塑料加工、畜禽屠宰等小型企业,高耗能、高污染、粗放型企业的废水通过不同途径汇入河中,积沙成滩,造成主河流水质下降。

整改目标:督导沿河污染企业进行环保设施改造升级,有效处理污水排放问题。防止“十小”企业死灰复燃,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任务,持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加强督查,严防“十小”企业死灰复燃,严格项目准入管理。

2.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按要求建立“散乱污”企业分类清单和管理台账,制定落实关停取缔、整合搬迁、限期整治等分类处置措施。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据湖北省和随州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相关工作方案和规定要求,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4.加快优化产业布局,深入推进随州市城区零星企业“退二进三”工程。

整改完成情况:

1.做好屠宰企业资格清理和整顿力度。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条件要求,结合《湖北省小型屠宰场(B类)设施设备基本要求》和我市实际,对全市屠宰企业进行再清理、再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挂靠乡镇屠宰厂(场)的屠宰点(原总支一级屠宰点)全部进行依法清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再整顿,重点检查动物防疫条件、环评手续、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对不符合条件的屠宰厂(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全市由原先45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删减为26家。

2.推进屠宰场标准化建设。把加强屠宰行业制度建设和提高设施设备水平作为开展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创建的重要内容。一是制定和印发了“两个责任清单”,建立了11项管理制度以及生猪屠宰规范。二是屠宰设备提档升级,全市生猪屠宰场进行了设备更新换代,现代化水平逐步提升。

3.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清单” 和五本台账。对照《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部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监管责任清单》,做到“五看五查把七关三服务一告知”,并督促企业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主体责任清单》并做好五本台账的规范记录。

4.加强无害化处理痕迹化。对屠宰环节病死猪及其病变三腺的收集和处理监管流程做到痕迹化,保证收集处理环环相扣,及时上传相关信息,并签字完整。对于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屠宰场1,检查其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必须做到拍照留档,并有官方兽医签字。严厉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补助的行为,严厉打击随意弃置病死猪及其无用产品的行为,强化监管责任不留死角。

六、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0

反馈问题:沿河耕地农田农药与化肥过度施用,对府河水体水质造成污染。

整改目标:到2020年,实现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0%,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力争实现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整改措施:

1.在农药施用方面,根据病虫害发生危害的特点和预防控制的实际,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点在“控、替、精、统”四个字上下功夫。“控”,即控制病虫发生危害;“替”,即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高效大中型药械替代低效小型药械;“精”,即推行精准施药;“统”,即推行病虫统防统治。

2.在化肥施用方面,按“精、调、改、替”四字技术路线:“精”准施肥,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调”整化肥结构,大力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改”进施肥方式,示范推进肥料施用新技术应用。(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替”代部分化肥,充分推进有机肥资源合理利用。

整改完成情况:

1.农药方面:全市持续深入开展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态调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全市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了4.8%,农药利用率达到40.3%,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1.2%,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了45.32%。

2.化肥方面:据统计,2020年随州市农作物播种面积563.46万亩,其中主要作物(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播种面积371.47万亩;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13.98万亩,其中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54.39万亩,按照测算公式计算,2020年随州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为91.2%;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为95.4%。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为14.96万吨,较去年化肥使用量减少0.21万吨,持续实现化肥使用量负增长,肥料利用率达到40%。

七、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5

反馈问题:促进敏感区农药限制、化肥减量化使用补贴政策出台,建立长效运行保障机制。

整改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

整改措施:加强农药、化肥减量施用技术集成和推广,科学用肥用药,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不断提升耕地地力。

整改完成情况:

1.农药方面:全市持续深入开展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态调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全市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了4.8%,农药利用率达到40.3%,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1.2%,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了45.32%。

2.化肥方面:据统计,2020年随州市农作物播种面积563.46万亩,其中主要作物(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播种面积371.47万亩;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13.98万亩,其中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54.39万亩,按照测算公式计算,2020年随州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为91.2%;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为95.4%。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为14.96万吨,较去年化肥使用量减少0.21万吨,持续实现化肥使用量负增长,肥料利用率达到40%。

八、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8

反馈问题:湖北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没有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16年虽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但没有一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与2013年相比,2016年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稳定,但仍有31个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下降,占总断面数的14.1%。主要湖库水质2014年、2015年持续下降,2016年基本保持稳定,但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比例仍呈下降趋势。

整改目标: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省定考核目标,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87微克/立方米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年均值达到72.1%。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以上。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整改措施:以府河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为重点,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全部断面2020年前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

该项涉及市农业农村局任务为,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截止2020年12月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71%,已超过省定95%任务;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17%,已超过省定75%任务,424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装备配套达到100%。

九、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

反馈问题:与2013年相比,2015年长江湖北境内32条支流83个可比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比例下降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

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整改措施:以府河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为重点,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全部断面2020年前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

该项涉及市农业农村局任务为,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截止2020年12月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71%,已超过省定95%任务;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17%,已超过省定75%任务,424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装备配套达到100%。

我局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这9项任务的整改,在畜禽污染治理、水产健康养殖、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上再下功夫,再上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全部到位。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31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0722-3317469。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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