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8290282/2023-5875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11-07 17:59 |
编辑 |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审核 | 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随州高新区农业农村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25号)、《2022-2023年湖北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鄂农办发〔2022〕18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2023年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3〕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特制定2023年全市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更高水平守好粮食安全底线为根本遵循,以更大力度推进种业振兴为基本目标,以春秋播市场监管为关键时期,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策略,努力提升种业监管能力,营造良好种业发展环境,切实保障生产用种安全。
二、总体目标
坚持加强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以市场检查、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等活动为抓手,通过强化种业监管与执法办案协调配合,坚决遏制套牌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不断规范种业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种业发展环境。
三、重点任务
1、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是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应坚持问题导向,以当地的主栽品种、近3年来存在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主体以及生产上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品种为重点,分别组织开展春夏播、秋播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和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春夏播重点抽查水稻、玉米和蔬菜种子,秋播重点抽查小麦、油菜(含政府统一采购种子)和蔬菜种子。对抽取的种子样品均要进行净度、水分、发芽率等质量指标检测,其中水稻、玉米和油菜种子样品还要进行转基因成分试纸条快速检测。
2、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各地要切实提高属地管理意识,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关键时节,深入开展春夏播及秋播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一是查主体,严查“四种”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登记备案;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是否做到;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
3、强化食用菌菌种管理。菌种产业是我市食用菌产业链中重要一环,对全市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北省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管理的意见》等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食用菌菌种管理意识。重点检查生产许可、包装标签、菌种质量、设施场所、仪器设备、生产环境等内容,禁止无证或者未按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菌种行为,指导企业不断健全菌种生产经营档案,鼓励菌种生产经营企业到县级菌种管理部门将主导品种进行登记备案。
4、开展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按照国家和省级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相关要求,各地应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开展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定期开展储备种子质量检测和安全检查,把好储备种子入库关、质量关和出库关,确保储备种子“储得足、管得好、用得上”。
5、强化监管执法协调配合。各地要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以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快查快办,对大案要案,要采取部门联办、体系协查的方式,深挖严打,追根溯源,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加强对电商网络销售种子的监管,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套牌侵权多发的重点区域和环节,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种业振兴工作已纳入年度市(州)县(市、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定期专题研究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种业监管各项职能落地落实。
(二)做好宣贯工作,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等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各地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对种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曝光查获的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种业发展氛围。
(三)落实周报制度,及时报送总结。在春夏播与秋播种子供应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方案、工作动态信息、质量周报信息和工作总结。在5月底前报送春夏播农作物种子监管落实情况,在11月底前报送秋播农作物种子监管落实情况。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
联系人:汤丰
电话:15997867632
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自来
电话:13872857005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孙显东
电话:15717812557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