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根据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种植业、养殖业、渔政等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工作。(三)负责曾都区、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工作。(四)负责跨区域农业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两法衔接”相关工作;协调、参与“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五)负责投诉举报涉农违法线索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六)负责指导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体系建设。(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随编发[2024]58号)市委编委关于印发《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是随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定编21人,其中:支队长1名(副处级),副支队长2名(正科级);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现有在岗人员18名,在编在岗18名,其中副处级1名、一级主任科员1人、正科级2名、一级科员2名。专技八级1名、专技九级1名、专技十级1名、管理八级1名、管理九级8名、劳务派遣人员2名、退休人员5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支队收入预算总额465.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5.81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0.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26.88%。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及人员大幅度增加。单位职能增加曾都区执法范围,人员由8人增加到21人。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队支出预算总额465.81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类,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5.8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8万元、农林水支出35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0.7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27.12%。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及人员大幅度增加。单位职能增加曾都区执法范围,人员由8人增加到21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6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81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0.7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27.12%。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及人员大幅度增加。单位职能增加曾都区执法范围,人员由8人增加到21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2025年支队运行经费2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8.61万元。包括:其中办公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福利费1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3.28%。主要原因:2024年7月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及人员大幅度增加。单位职能增加曾都区执法范围,人员由8人增加到2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6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同比增加807.69%,主要原因:2024年7月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及人员大幅度增加。单位职能增加曾都区执法范围,人员由8人增加到21人。2025年增加执法公务车辆购置。
增加“三公”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考察交流。
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上年增加0.7万元,同比增加175%,主要原因:2024年7月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及人员大幅度增加。单位职能增加曾都区执法范围,人员由8人增加到21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增加0.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3.63%,主要原因:2024年7月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及人员大幅度增加。单位职能增加曾都区执法范围,人员由8人增加到21人。执法范围及人员都大幅度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与上年增加20万元,同比增加20万,主要原因是:增加购置执法公车。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20万元,占采购总份额的10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占采购总份额的0%。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7月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及人员大幅度增加。单位职能增加曾都区执法范围,人员由8人增加到21人,增加执法公务车辆购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初资产总额26.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6.19万元。2025年初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少1.1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4.1%,主要原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减少。现有公用车辆1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一是完善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开展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二是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年度目标为: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查处,投诉案件查处率100%;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100%;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确保”。二是农资执法打假及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在岗执法人员100%;溯源查处率 100%;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85%以上。三是水产禁捕执法,投诉案件查处率100%;4个库区执法监管100%;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得到保护;4个库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得到保护。
2.长期目标1:完善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开展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效益指标: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确保”,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长期目标2: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参训人员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溯源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8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长期目标3: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执法监管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得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3.年度目标1、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效益指标: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确保,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年度目标2、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在岗执法人员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溯源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年度目标3、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执法监管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得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得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农业综合执法项目”主要内容是:一是卫生监督执法案件查处,投诉案件查处率100%;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100%;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确保”。二是农资执法打假及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在岗执法人员100%;溯源查处率 100%;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85%以上。三是水产禁捕执法,投诉案件查处率100%;4个库区执法监管100%;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得到保护;4个库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得到保护。2024年预算安排2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一是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二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项目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1:畜产品的消费安全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产出指标2: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在岗执法人员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溯源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产出指标3:水生生物资源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执法监管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1: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确保,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效益指标2: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3: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得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得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支队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去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数据为空。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