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1-05 08:30 信息来源: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 农业农村局 字号:[ ]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研究制定市本级农业综合执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协调 全市畜牧、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乳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农机安全监理、渔业、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保护、农村能源等方面的执法工作;三是负责实施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辖区范围内的由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执法工作;四是负责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五是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对检查中发现违法案件的处理;六是负责投诉举报涉农违法线索的受理、调查和处理;七是负责指导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体系建设;八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本级决算。无纳入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根据中共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随编发[2020]4 号)精神,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是随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支队核定参公编制8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监督稽查科、案件办理科。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科长(主任)3 名,正科级。2023年底实有8名,其中副处级1名,一级主任科员3名,正科级1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试用期人员2名。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07表数据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数据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215.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63万元,下降9.12 %,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 215.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 25.06万元,增长13.1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11.75万元,占本年收入 98.2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3.88  万元,占本年收入 1.8 %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15.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63万元,下降 9.12 %。其中:基本支出 186.02万元,占本年支出 86.27 %;项目支出 29.61万元,占本年支出 13.73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211.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93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1.7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93万元。下降7.4 %。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93万元,下降7.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1.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1.94万元,占10.36 %。主要是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1.63万元5.49%。主要是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162.56万元,占76.77%。主要是用于本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公用及业务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5.62万元,占7.38 %。主要是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62 万元,支出决算为211.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类分析,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3.55 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7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人员调资配套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2 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6.4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人员调资配套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人员调资配套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7%。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13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人员调资配套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73.7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 8.3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 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99 %。较上年增加 0.17万元,增长6.07 %。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使用车辆活动较多,故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全年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开展出国(境)相关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2.5 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 %;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7.76 %。决算数全年预算数一致。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综合执法。截至2023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中执法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96%,较上年增加 0.01万元,增长2.13 %。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农业执法局,主要是开展执法调研、执法案件调查、省农产品质量监测抽样等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26万元,降低38.5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印刷费减少/其他交通费用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 12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目支出总额98.7%。从评价情况来看,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及项目1个,资金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年随州市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对象是市直一级预算单位, 二级单位未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范围。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农业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61万元,完成预算98.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严格执法办案,坚决打击涉农违法行为。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有声势、有成效、全方位开展农业执法工作,对涉农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2023年全市年度办结案75件,均为一般程序,涵盖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屠宰、动植物检疫、渔业、宅基地等重点领域。全年涉农纠纷调处35件,挽回损失11.3万元,罚款22.1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8万元,没收违法财物务货值0.9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件。全年所有案件实现了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和零上访,为我市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执法保障;二是禁捕执法常抓不懈,持续加强打击力度。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执法行动方案》和市禁捕办《关于开展随州市禁捕水域巡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渔政亮剑执法行动。截止12月底,全市在禁捕水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89(人次),出动执法车570(辆次),出动执法船艇615(艘次),水上巡查26843海里,陆地行程40736公里,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行动检查养殖场点118个次,开展各种联合执法行动139次,清理取缔“三无”船舶40艘,清理整治违规网具数量447张,清理违规钓具471套。取得了开展禁捕执法行动阶段性的成果,禁捕执法成效明显。集聚性垂钓大幅度减少,举报投诉明显降低,涉案非法捕捞行为回落。支队全市天网工程监控平台调度处理预警事件170起,全部督办处理完成。支队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协调,就解决犯罪案件移而不立、立而不判、免处难罚等问题达成共识,并在全市检察系统安排部署,有力推进了禁捕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市当前的执法队伍人员普遍老龄化,新增执法领域专业人才匮乏。行政执法既是个专业技术活,也是一个体力活。在政治过硬的基础上,需要“涉农领域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执法办案知识+装备使用技能+宣传说理写作技巧+执法礼仪和形象+充足的体能”等综合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学习;二是渔政执法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十年禁捕”政策的推进,禁捕区里的鱼明显增多长大,不法之徒盗心泛滥,铤而走险非法捕捞的概率逐步增加,违法的方式和手段将会更多花样更加隐秘,对渔政执法人员而言将会是持续的严峻挑战。执法人员长期疲劳作战压力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创建“五型”(即:学习型、高效型、规范型、智慧型、服务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创建全国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为抓手,通过规范执法主体建设、明确执法权责、强化支持保障等一系措施,逐步形成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精良、高效廉洁的“五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强化禁捕执法。克服疲劳,继续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支队将长期坚持节假日巡查制度,紧盯非法捕捞多发区域,紧守节假日重点时段,坚持露头就打、高压严打、持续联打,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禁得住、管得好”。

    农业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总分98.7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农业农村局拨优质稻产业奖补资金及禁捕退捕奖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2023年度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由一级部门统一评价。

    二、2023年度农业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附件1

2023年度农业综合执法经费目自评

 单位名称: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填报日期:2024428日

项目名称

农业综合执法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项目主管单位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负责人

李海波

资金性质

1、持续性项目        2一次性项目 3、债券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

(万元)

中央、省级

本级

其他

合计

0

30

0

30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

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30

29.61

98.7%

19.74

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20分)

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

100%

100%

10

4个保护区执法监管覆盖率

100%

100%

10

质量指标(20)

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率

100%

100%

10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不发生

零事故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20分)

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

85%以上

85%

10

产品质量安全

得到保障

零事故

10

生态效益(10分)

4个库区生态环境

得到保护

得到保护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98%

9

总分

98.74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3.部门预算项目以二级项目填报,市直专项、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具有特定用途和具 体使用目标的共同事权类一般性转移支付以一级项目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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