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种植业有关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2、负责全市土、肥、水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市土壤、肥料的质量监测及检验;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监测等项目。
3、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包括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开展植物保护新技术推广。
4、负责食用菌菌种检验、保藏、鉴定及扩繁;负责全市食用菌产品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
5、负责拟定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基本菜地保护政策,负责蔬菜产品安全生产,绿色食品生产管理(二品一标)等工作。
6、负责全市种子管理、植物检疫、农业生态环保监测、农药监督管理、外来入侵生物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7、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技术教育和农技干部、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植物保护站、市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站、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是隶属随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目前处于机构改革时期。
编委原核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9名。因机构改革(随编发[2023]24号)划出事业编制1名,实有编制8名,领导职数为1正2副。截至2023年12月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人,与上年一致,单位自聘劳务派遣司机1人,2022年10月份聘公益岗位人员1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07表数据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数据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0.49万元。与2022年度381.8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31万元,下降5.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60.49万元,与2022年度381.8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71万元,增长8.7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53万元,占本年收入97.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9.97万元,占本年收入2.8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0.49元,与2022年度381.8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31万元,下降5.6 %。其中:基本支出184.61万元,占本年支出51.2%;项目支出175.88万元,占本年支出 48.8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0.53万元。与2022年度362.8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33万元,下降3.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53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331.77万元增加18.7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有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3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 %。与2022年度362.8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33万元,下降3.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农林水(类)支出350.53万元,占100 %。主要是用于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用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蔬菜、食用菌产业链发展,耕地质量与肥料监测等业务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6.24万元,支出决算为35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66.24万元,支出决算为35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94万元、津贴补贴25.55万元、奖金50.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住房公积金1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万元。
公用经费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8万元、邮电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0.27万元、差旅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工会经费1.92万元、福利费3.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调整后全年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较上年增加0.91 万元,增长34.9 %。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在预算范围内执行。
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工作职能较多,平时下乡技术推广、业务指导、试验示范公务用车较多,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较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数一致。主要原因当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调整后全年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较上年增加0.73万元,增长33 %。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在预算内执行。
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工作职能较多,平时下乡技术推广、业务指导、试验示范公务用车较多,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较高。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蔬菜产业发展调研等业务下乡指导用车运行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专业技术用车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42.5 %。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预算范围内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当年没有外宾接待任务。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对口省植保总站、耕肥总站及下属县市农业对口部门。主要是开展农业工作调研及汇报相关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7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86万元,降低5.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17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项目7个,合计金额103.75万元,市本级财政重点项目是随州市种子储备补助项目资金10万元,市级专项果蔬产业发展奖补资金12万元,农业环保工作资金12.13万元,“三品一标”奖补资金38万元。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和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4]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已完成中央及省级专项的绩效自评工作,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及省财政厅,不再复评。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评价情况来看,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随州市种子储备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香稻新品种试种展示及香稻新品种试种筛选工作,并对相关水稻品种进行足量储备。种子企业储备优质水稻种子5万公斤;二是种子市场检查次数天于等于1次;三是储备种子质量达标;四是市场足量供应价格合理增产增收。均圆满完成上述绩效目标,项目自评总分100分。
2、果蔬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8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建立果蔬产业协会;二是支持果蔬基地建设1个;三是提升品牌建设影响力,泡泡青先后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湖北省名牌产品、并被国家级批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数12万元只占资金总额的80%没有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项目自评总分96分。
3、农业环保工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2.13万元,完成预算80.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取土数量650个;二是建立受污染耕地治理示范点1个;三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四是形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1套;五是受污染耕地治理面积达标,及其他质量要求等达标。均已圆满完成上述绩效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数12.13万元只占资金总额的80.8%没有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项目自评总分96.2分。
4、“三品一标”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新增“三品一标”数量19个,抽检数量19个;二是纳入追溯管理并对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三品一标”产品规范用标,并实行带标上市达100%;三是带动农户增收,人均收入年增幅10%以上。均圆满完成上述绩效目标,项目自评总分100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2023年度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由一级部门统一评价。
二、2023年度种子储备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三、2023年度果蔬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四、2023年度农业环保工作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五、“三品一标”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