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研讨河道治理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18 信息来源:随州市水产局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农业农村局 字号:[ ]

9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炎华带领畜牧局、水产局、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到漳水河流域洛阳镇、柳林镇核查群众反映的养殖污染及占河建房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探讨河流治理方案。

在刘炎华同志的带领下,市、区、镇三级工作人员深入洛阳同兴村一组、三组、揭家垅村五组6个养殖户、7个养殖基地,对养猪、养牛、养鸭的拦舍位置、排污方式、治污设施逐一核查。认为其中5个养殖户为散养户,没有达到生猪年出栏大于或等于50头、肉牛≥50头(年出栏)、蛋禽≥5000只(存栏)的标准,属于散养户。同兴村一组、同兴村三组等5个养殖户分别养猪5头、养牛2头、养猪6头、养牛8头、养猪2头。而且,其中4户均建有雨污分流、粪便收集和处理设施。同兴村三组江某有两处猪场,其中一处距离主河道600米,在限养区域,建于2016年,现存栏16头母猪,75头仔猪,2018年起采取雨污分流,水泡粪处理粪污的措施。另一处现存栏1头母猪,建有一个污水收集池。揭家垅五组梁某养鸭场,距主河道150米,围网养蛋鸭4000只,现存栏2000只,已要求他进一步缩小养殖规模,并在10月1日前出售完毕。

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区、镇两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管控,严格按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一场一策”技术指导方案》狠抓养殖环保措施的落实,还人民群众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漳水河。

在随县柳林镇金桥河道,调查组初步调查了群众反映蔡某占河建房的问题:村民蔡某在自家门前建了一座桥,桥的一端安装了铁门,行人可通行,但车辆不让通行,引发村民不满,遂以占河建房影响行洪安全为由向各级匿名投诉,已提醒随县漳水河河长联系单位进一步跟进。

在漳水河洛阳镇、柳林镇的各河道未发现电打鱼等非法捕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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