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21、31、44、 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3、77整改 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3 18:34 信息来源: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 农业农村局 字号:[ ]

现将我局省级环保督察及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3

反馈问题: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整改目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整改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继续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定期监测、检测和饮水安全状况评估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

1.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饮用水源地周边禁养区养殖场全部关闭。

2.加快推进随县、广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整县推进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曾都区省级财政资金配套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升,巩固粪污资源化利用“两率”成效。

3.实地查看禁养区、河道存在养殖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方案,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32%,并建立了病死畜无害化全收集全处理机制。

二、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7

反馈问题:建立实施好河长制,加强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

整改目标: 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体系。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黑臭湖基本清除,河湖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

整改措施:

1.健全组织体系,建立考核机制。2017年底前,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工作方案、组织体系、职责职能、相关制度、目标任务等“五个到位”。

2.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对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开展排查,对每一条河道的信息登记造册,落实“一河(湖)一档”户口本,建立“一河(湖)一策”,明确整治路径、目标和时间节点,编制治理规划和方案。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整改完成情况:

1.漳水河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体系全面建立。

2.认真履职巡河活动,积极开展漳水河“清四乱”专项行动。

3.养殖场整治成全面达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基本实现。

4.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为Ⅲ类或II类。

三、省级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3

反馈问题:在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还存在差距、形势严峻。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督察发现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仍有92户居民、封江宾馆、3家餐馆;先觉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下网偷捕鱼现象;许家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原居民60人,存在一处生活垃圾倾倒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潭水库水面有围栏,取水口500米范围内有3户居民,1处养鸭厂未取缔;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徐家河水库未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功能区划分工作,现场无警示标志、无防护措施,取水点周围有多处建筑物。随州市对环境风险源头管控上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政策要求还有差距,截污控源工作落实不坚决、不到位。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政策要求,确保县级以上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

1.依法关闭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封江度假村,全部拆除一级保护区13户临库原居民房屋,强力推进建筑垃圾清运、临库防护墙建设、拆除房屋生态修复、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作。

2.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管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推进“百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剩余1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10个和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设立地理界标、护栏围网、警示标志及宣传标语。

3.加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化先觉庙水库、许家冲水库、封江口水库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一个水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加强督导、严格执法,重拳整治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强化各部门和单位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和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

1.2019年市政府已出台保护区禁捕通告。

2.曾都区、广水市已落实并实行禁捕网格化管理制度,两地设有公示牌。

3.缴收“三无渔船”300余条,所涉水域已全部肃清。

4.保护区已安装“天网工程”并投入使用。

5.2018年8月4日,环潭水库水面围栏已全部拆除,执法人员不定期对水库进行巡查,没有发现反弹。

6.责令水库附近养鸭场将蛋鸭全部迁移至1.2公里以外的其他适合养殖的堰塘饲养或将2200只蛋鸭全部转卖处置,防止产生污染。2018年8月7日业主已将存栏鸭只全部处理完毕,问题已消除。

四、省级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21

反馈问题:大气领域面源污染管控和治理的工作存在突出短板。

整改目标:突出工业特别是工业涂装、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加强联防联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较2015年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5%、15%、10%,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

整改措施:深入实施《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有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两禁”(禁鞭、禁烧)、“三控”(严控施工扬尘、严控道路扬尘、严控燃煤锅炉)、“四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柴油货车)排气污染治理、烧烤油烟污染治理、油气回收治理)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加大工业污染、面源污染、移动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涉及市农业农村局任务为,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可利用资源量为128.22万吨,秸秆总利用量为116.57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0.91%。其中,曾都区可利用资源量为20.94万吨,秸秆总利用量为19.02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0.83%;随县可利用资源量为70.14万吨,秸秆总利用量为63.99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1.22%;广水市可利用资源量为37.14万吨,秸秆总利用量为33.57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0.38%。

五、省级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31

反馈问题:河道上游禁、限养区内仍存在部分畜禽养殖场未搬迁或关闭,成为流域水环境重点污染源。督察发现随县53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治理仅有349家。随州市耀华养殖场、喻家湾张建平仔猪场无污染防治设施废水直排;朝阳村好兴养猪场化粪池建设不规范;星光公司生猪养殖场粪水未完全收集、病死猪运转不及时等环境问题。

整改目标: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8年达到70%以上,2019年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9年达到100%。

整改措施:

1.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属地责任,牵头开展辖区内养殖污染治理整改工作,将辖区内设施配套不合格的养殖场纳入重点整治范围。环保、农业、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加强综合执法,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2.推广合适的治理模式。农业部门牵头,大力推广生猪异位发酵床、肉牛场床一体化、养禽传送带输粪、水禽稻田、旱养等新治理模式(技术路线),加强“一场一策”治理方案技术指导,严格执行“一处理”“两分离”“三配套”,实现配套验收达标。

3.分解落实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任,确保全面完成《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有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目标任务。

4.积极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努力争取国家专项投资。

5.加强督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依法关闭拆除禁养区随州市耀华养殖场,彻底解决污水直排问题;督促喻家湾张建平仔猪场新建、改建粪污收集池,建立粪污消纳台账,确保粪污全收集全排放全利用,不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依法关闭朝阳村好兴养猪场,并督促其在关闭前建立雨污分离设施,并建设化粪池,对其养殖粪污水做到全收集、全利用,及时清运消纳干粪,建立消纳台账;督促星光公司生猪养殖场对其沼气池实施密封措施,树立警示牌,新建配套大型沼渣沉淀池和沼液存储池基础设施,转运堆积干粪并落实干粪转运责任,购置防渗防透膜,建立定期消毒制度,迅速转运堆积死猪并完善定时转运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

1.随县将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及资源化利用任务进行了分解,畜禽规模养殖场538家,治理349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占64.8%,完成了分解的60%考核指标。

2.随州市耀华养殖场已于2018年9月底进行了拆除。

3.喻家湾张建平仔猪场于2018年10月16日经现场查并确认,养殖场所产的粪污达到全收集全利用,不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4.朝阳村好欣养猪场已于2019年8月20日进行了拆除验收。

5.新光公司生猪养殖场粪水未完全收集、病死猪运转不及时等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省级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44

反馈问题:抓好府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强化联防联控预警措施,规范沿河排污口合法化设置,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十小”企业的取缔、专汽行业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化工企业(含化肥)退城入园、黑臭水体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畜禽养殖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一河两岸”生态环境修复。

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市府河流域水环境明显改善,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专汽行业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和“一河两岸”生态环境修复取得扎实成效。

整改措施:

1.全市所辖县市区都出台了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关闭府河主干流域养殖场70家。

2.依托随县、广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整县推进项目、曾都区省级财政资金配套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升,实地查看禁养区、河道存在养殖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方案。

3.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32%。

整改完成情况:府河流域周边养殖污染治理完成。

我局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这6项任务的整改,在畜禽污染治理、水产健康养殖、秸秆综合利用上再下功夫,再上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全部到位。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9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0722-3317469。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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