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蒋光明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案件名称 | 蒋光明电打鱼案 |
处罚类型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处罚编号或文号 | 随农罚[2021]3号 |
处罚事由 | 蒋光明非法电打鱼 |
处罚依据 |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36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四项 |
处罚结果 | 没收电打鱼渔具(电瓶、变压器)和渔获物;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1年9月7日 |
有效公示期 | 一年 |
处罚机关 |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当事人:蒋光明
处罚名称:蒋光明电打鱼案
处罚机关: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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