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用菌菌种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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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食用菌菌种管理单位: 为深入推进2019食用菌菌种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食用菌特色增长极健康稳定发展,在菌种生产销售的关键时期,决定开展食用菌菌种市场专项检查活动,以保障食用菌菌种市场的健康有序。为搞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食用菌菌种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当前,农业行政执法单位虽然面着临着机构变动、职能划转、人员调配等现实情况,各地食用菌菌种管理单位仍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能有等待观望的思想,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北省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菌种质量监管的各项工作,确保2019年菌种市场平稳、供应充足、质量可靠。 二、开展食用菌菌种市场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是: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产品标签。各地在检查中发现及群众举报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无生产经营档案的、无产品标签的,要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不得以罚代法,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案情,要及时向所在地农业农村局领导汇报,防范违法菌种流入市场,对食用菌产业的发展造成危害。 三、及时上报食用菌菌种市场专项检查情况 各县(市、区)食用菌菌种管理单位务必在9月15日前向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上报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便于支队对全市菌种形势分析研判,制定应对策略,化解市场风险。
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2019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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